“8·30政策”12条资金项目开报,11月30日截止
一分钟看懂本文:25 项支持方向覆盖汽车、摩托车、智能装备、智能机器人、消费品、绿色低碳、工业设计、软件等 12 个板块,多数按研发投入…
近日,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印发《关于开展“8·30政策”有关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渝经信财审〔2026〕14号),兑现《重庆市进一步推动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政策举措》(渝府办发〔2026〕43号,即“8·30政策”)中由市经信委组织实施的资金项目。通知附件《申报指南》共收录 25 项支持方向、12 个板块,主申报窗口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至 11 月 30 日。另有新能源新车型研发(渝经信汽车〔2026〕1号)、未来工厂(渝经信智能〔2026〕17号)两个方向以补充通知单独明确。
【核心结论】
- 适用对象: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、单位;项目须在申报截止日前 30 个月内已开始实施,申报期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
- 能拿多少:25 项支持方向覆盖汽车、摩托车、智能装备、智能机器人、消费品、绿色低碳、工业设计、软件等 12 个板块,多数按研发投入的 10%~30% 补助,单项上限从 30 万元到 2000 万元不等
- 什么时候报:主窗口 2026 年 10 月 20 日—11 月 30 日;新能源新车型研发 10 月 30 日截止;未来工厂 10 月 26 日—11 月 30 日且申报平台不同
- 怎么报:登录“AI+企业码上服务”平台全程线上申报,“一键生成”申报书,无需纸质材料,仅上传票据清单;奖补金额 10 万元以下的项目不予支持
25 项支持方向速查表
先扫一遍判断自己能报哪几项,再按板块看详情。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(技改专项贷贴息除外)。
| # | 板块 | 支持方向 | 核心条件(一句话) | 奖补标准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汽车 | 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|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,2026 年完成并通过验收 | 研发投入 30%,国家+市级合计不超总投资 60% |
| 2 | 汽车 | 新能源新车型研发(渝经信汽车〔2026〕1号) |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整车企业公告并量产上市的新能源全新车型 | 研发投入 10%,每款车型最高 8000 万元,单企业年度补助车型不超 2 款;申报截止 10 月 30 日 |
| 3 | 汽车 | 智能驾驶系统平台开发应用 | 2026 年起自主/联合开发 L2 级以上智驾平台并量产搭载 | 研发投入 30%,最高 1000 万元 |
| 4 | 汽车 | 出口产品海外认证检测 | 2026 年起整车及零部件取得出口目标国认证 | 认证检测费 10%,单企业年度最高 2000 万元 |
| 5 | 摩托车 | 全新车型 | 2026 年起量产上市联网大排量(>250cc)或新能源摩托车,搭载北斗/通信模块 | 研发投入 10%,每款最高 100 万元、单企业年度最高 500 万元 |
| 6 | 摩托车 | 零部件创新产品 | 首次进入整车企业量产车型 | 研发投入 10%,最高 50 万元 |
| 7 | 摩托车 | 开拓国际市场参加知名赛事 | 参加 WSBK、MOTOGP、MXGP、W2RRC 并完成全赛程 | 实际投入 10%,单赛事 200 万元、年度最高 400 万元 |
| 8 | 智能装备 | 智能装备产业链培育 | 整机企业牵头 + 至少 2 家配套企业组联合体协同攻关,已完成并销售 | 研发投入 20%,最高 300 万元 |
| 9 | 机器人 | “揭榜挂帅”技术转化 | 汽车领域技术转机器人领域,已有样机、知识产权与实际应用/销售 | 研发投入 30%,最高 500 万元 |
| 10 | 机器人 | 产业集聚区建设 | —— | 工作通知另行发布 |
| 11 | 机器人 | 整机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化 | 产品已定型、批量生产并实现销售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| 整机研发投入 30% 最高 200 万元;核心零部件最高 100 万元 |
| 12 | 机器人 | 公共服务型数据采集与训练场建设 | 面向工业/特种应急场景,已完工投运、开放共享,具备数据安全制度 | 平台建设投资 30%,最高 200 万元 |
| 13 | 装备 | 快速精密制造共享工厂建设 | —— | 工作通知另行发布 |
| 14 | 消费品 | 新材料研发(食品“三新”) | 食品新原料/添加剂/相关产品,2026 年通过国家注册或备案 | 研发投入 30%:备案登记最高 30 万元、注册登记最高 50 万元 |
| 15 | 绿色低碳 | 煤炭减量替代技术改造 | 钢铁建材化工有色陶瓷等行业窑炉改气改电,稳定运行 12 个月以上 | 煤炭消费较上年减量(折标准煤)1000 元/吨,单企业年度最高 500 万元(火电及自备电厂除外) |
| 16 | 绿色低碳 | 再生金属行业高质量发展 | 再生铜/铝/镁及电炉炼钢实际生产,购销凭证匹配,数据同比 | 按消纳增量分档:再生铝 30 元/吨、再生镁 25 元/吨、再生精炼铜 200 元/吨、电炉炼钢消纳废钢 10 元/吨;单企业年度最高 500 万元 |
| 17 | 绿色低碳 | 库区消落带及战略性矿产资源回收利用 | 焦炉尾气制蛋白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、赤泥提镓钒、磷石膏制硫酸、废弃资源制化学品等 | 按增量分品类:制蛋白 150 元/吨、二氧化碳 200 元/吨、镓钒等稀散金属 10000 元/吨、硫酸 20 元/吨、废弃资源 20 元/吨;单企业最高 500 万元/年 |
| 18 | 工业设计 | 工业设计中心建设 | 2025 年以来成立独立设计部门,制造企业设计人员 30 人+/专业机构 20 人+ | 2025.1—2026.12 研发投入 30%,最高 100 万元 |
| 19 | 工业设计 | 设计企业能力提升 | 第三方设计企业 ≥30 人,2025.10—2026.9 服务项目已批量化生产/产业化 | 同期研发投入 30%,最高 100 万元 |
| 20 | 工业设计 | 设计标志性产品项目培育 | 纳入全市公开征集的工业设计标志性产品 | 研发投入 30%,最高 50 万元 |
| 21 | 软件 | 首版次软件产品奖励 | 工业软件、汽车软件、卫星互联网及北斗、开源鸿蒙等首版次产品 | 研发投入 30%,单产品最高 50 万元 |
| 22 | 数智化 | 未来工厂(渝经信智能〔2026〕17号):AI 赋能示范型 / 协同共生链主型 / 生态创新引领型 | 项目已建成投产,符合《重庆市未来工厂建设指南 2.0》,每单位原则上限报 1 个 | 入选项目按比例给予资金支持(未设统一上限);10 月 26 日—11 月 30 日,走“经济·数转赋能”平台 |
| 23 | 物流 | 物流费用补助 | —— | 按渝财综〔2026〕42 号要求调整 |
| 24 | 软件出海 | 软件产品出海奖励 | 2026 年有出海业务的软件产品 | 相关费用(保险/法律/认证/境外展会/汇率避险等)50%,单产品最高 100 万元 |
| 25 | 投资 | 技改专项贷 | —— | 工作通知另行发布 |
注:另有融资租赁产品、商用车商业车险、应用示范场景、具身智能训练数据产品及服务、机器人标识赋码等 9 项政策将根据渝财综〔2026〕42 号文件要求调整,届时另行通知。
分板块申报要点
一、汽车产业新能源化智能化转型(第 1-4 项)
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:按研发投入 30% 补助,国家和市级合计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 60%。申报材料含立项批复、验收报告、经费证明等。
新能源新车型研发(渝经信汽车〔2026〕1号):2026 年 1 月 1 日以后整车企业公告并量产上市的新能源全新车型。按研发投入 10% 补助,每款车型最高 8000 万元,单个企业每年度补助车型不超过 2 款(依托同一平台开发的各种新车型视为一款)。申报材料:整车开发过程主要技术资料、公告备案资料、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证明、研发投入有力佐证、车辆销售相关证明等。注意:此项申报时间为 10 月 20 日—10 月 30 日,比主窗口早一个月截止。原文:渝经信汽车〔2026〕1号
智能驾驶系统平台开发应用:2026 年 1 月 1 日起,整车企业自主开发或与智驾企业组建联合体,开发 L2 级及以上辅助驾驶系统平台,搭载新能源汽车并市场化应用,平台所有权归整车企业。按研发投入 30% 补助,最高 1000 万元。
出口产品海外认证检测:2026 年起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取得出口目标国(地区)认证。按认证检测费 10% 补助,单企业年度最高 2000 万元。
二、摩托车产业高端化新能源化智能化转型(第 5-7 项)
全新车型:燃油摩托车排量>250cc 或新能源(含全电、混动、氢燃料),须搭载北斗定位、移动通信模块并联网回传。同一平台开发的多款视为一款。按研发投入 10% 补助,每款最高 100 万元,单企业年度最高 500 万元。
零部件创新产品:首次进入整车量产车型。按研发投入 10% 补助,最高 50 万元。
国际知名赛事:参加 WSBK、MOTOGP、MXGP、W2RRC 并完整参赛。按车辆确认费、车队运营费等实际投入 10% 补助,单赛事 200 万元,年度最高 400 万元。
三、构建智能制造及装备产业创新生态(第 8 项)
智能装备产业链培育:智能制造及机器人、低空装备、智能绿色能源装备领域,整机企业牵头、至少 2 家配套企业组联合体,任务导向协同攻关,项目已完成并实现销售。按研发投入 20% 补助,最高 300 万元。
四、培育智能机器人企业(第 9-12 项)
“揭榜挂帅”技术转化:车载传感、动力总成、智能座舱等汽车领域技术或人形机器人领域技术转化,已形成样机、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技术来源、已有实际应用或销售。按研发投入 30% 补助,最高 500 万元。
整机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化:整机(工业/服务/特种/人形机器人)项目最高 200 万元,核心零部件(控制器、伺服电机、精密减速器、传感器、末端执行器、专用芯片等)单项目最高 100 万元,均按研发投入 30%。
公共服务型数据采集与训练场建设:面向工业制造、特种应急重点场景,已完工投运、有实际服务记录、面向全市开放共享、建立数据安全制度。按平台建设投资(设施、系统集成、软件、运维、数据资源建设等)30% 补助,最高 200 万元。产业集聚区建设、快速精密制造共享工厂建设另行发布。
五、打造消费品产业爆品(第 14 项)
新材料研发:食品新原料、“三新”食品(新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、食品相关产品新产品),产品性能通过实验室验证并于 2026 年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注册或备案登记。均按研发投入 30% 补助:备案登记最高 30 万元、注册登记最高 50 万元。
六、支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(第 15-16 项)
煤炭减量替代技术改造:钢铁、建材、化工、有色金属、陶瓷等行业重点企业窑炉“煤改气/煤改电”或节能设施替代,项目完成并稳定运行 12 个月以上(火力发电厂及热电联产用煤减量不纳入)。按煤炭消费较上年减量(折标准煤)1000 元/吨补助,单企业年度最高 500 万元。
再生金属行业高质量发展:按消纳增量分档补助——再生铝 30 元/吨、再生镁 25 元/吨、再生精炼铜 200 元/吨;电炉炼钢企业消纳废钢增量部分 10 元/吨。单企业年度最高 500 万元。
七、库区消落带及战略性矿产资源回收利用(第 17 项)
按实物量较上年增量分品类补助:焦炉尾气制蛋白 150 元/吨;二氧化碳捕集并工业化利用 200 元/吨;赤泥等固废或原料生产过程提取镓、钒等稀贵稀有稀散金属及化合物按金属折算量 10000 元/吨(赤泥及氧化铝过程提铁粉 4 元/吨);磷石膏、钛石膏等硫酸盐固废制备硫酸按硫酸实物量 20 元/吨;废旧轮胎、废旧塑料、餐厨垃圾、农林废弃物等废弃资源制化学品按处置量(干基)20 元/吨。同一企业最高补助 500 万元/年。
八、支持工业设计经营主体发展(第 18-20 项)
工业设计中心建设:制造企业(院校)设计人员 30 人及以上、专业设计服务企业 20 人及以上,本科以上或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比例 ≥50%。按设计中心 2025 年 1 月—2026 年 12 月研发投入 30% 补助,最高 100 万元。
设计企业能力提升:第三方设计企业 ≥30 人,2025 年 10 月—2026 年 9 月承接项目已批量化生产或产业化应用。同期研发投入 30%,最高 100 万元。
标志性产品培育:纳入全市公开征集的工业设计标志性产品项目。按研发投入 30% 补助,最高 50 万元。
九、扩大首版次软件支持范围(第 21 项)
首版次软件产品奖励:工业软件、汽车软件、卫星互联网及北斗应用软件、开源鸿蒙软件及涉及网络运营和安全管理的首版次软件产品。按研发投入 30% 补助,单产品最高 50 万元。
十、未来工厂(第 22 项,渝经信智能〔2026〕17号)
AI 赋能示范型: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“研产供销服”各环节、安全环保管理等领域深度应用,打造 AI 创新应用场景。协同共生链主型:通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平台开放数字系统接口,带动上下游企业接入,打造数据互联互通的数字化供应链。生态创新引领型:依托行业产业大脑或第三方工业互联网平台,探索订单式生产、共享制造、用户直连制造、集采集销等新模式。
申报条件:项目已建成投产(提供完工证明),符合《重庆市未来工厂建设指南 2.0》及参考条件;按“产业大脑+未来工厂”统一部署建企业级驾驶舱、对接产业大脑;每单位原则上限报 1 个。入选项目按比例给予资金支持。申报时间 10 月 26 日—11 月 30 日;申报平台为“经济·数转赋能”应用平台(cydnnlzx.jjxxw.cq.gov.cn),与主平台不同;区县真实性审核 12 月 11 日前提交。业务咨询 023-63897164、023-63895649。原文:渝经信智能〔2026〕17号
十一、其他方向(第 23-25 项)
物流费用补助:按渝财综〔2026〕42 号文件要求调整。软件产品出海奖励:2026 年有出海业务的软件产品,开拓海外市场相关费用(保险、法律、认证认可、境外展会、汇率避险、跨境人民币使用等)按 50% 补助,单产品最高 100 万元。技改专项贷:工作通知另行发布。
申报条件(通用)
- 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、单位(高竹新区产业项目可自主选择申报川渝任一方政策);
- 项目符合国家、重庆市相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;
- 申报期未列入信用中国(重庆)严重失信名单;
- 项目须在申报截止日前 30 个月内开始实施(特定项目以指南为准);
-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(技改专项贷贴息除外);被查实以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;项目超期未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(系统自动屏蔽)。
申报流程(全程线上)
- 注册:在“渝快办”注册后,登录“AI+企业码上服务”综合场景应用平台(qycs.jjxxw.cq.gov.cn/door);
- 申报:首页点击“专项资金申报”进入专项资金管理系统,按指引逐一填报并上传资料,“一键生成”申报书,无需提交电子及纸质申报书;
- 票据:无需发票复印件/扫描件,仅提供票据清单(可从税务开票系统导出汇总上传);
- 系统技术咨询:023-68728896、023-68720003。未来工厂方向走“经济·数转赋能”平台,系统技术支持 19823090603。
三点提醒
- 时间节点别记混:主流项目窗口 10 月 20 日—11 月 30 日;新能源新车型研发 10 月 30 日截止;未来工厂 10 月 26 日开始、申报平台不同。
- 奖补金额 10 万元以下的项目不予支持;支持项目资金按年度预算总量控制,建议尽早申报。
- 研发费用归集口径:按《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40 号)执行,日常归集就要按这个口径做,临时凑票过不了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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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"申报窗口期有限,错过再等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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